执法主体信息
1、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奖励、其他权力)
机构职责: 点击查看详情
办公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0号院1号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8:00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0号院1号楼(邮政编码:101118)
咨询电话:010-55524876
监督电话:010-55536835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现场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邮编:101117。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街桥50号,邮编:100054
3、受委托组织名称: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机构职责:承担本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设防标准核验、联合验收以及人防防护(防化)设备企业质量行为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受委托范围:受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负责市人防办本级行政处罚工作。
办公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0号院1号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8:00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0号院1号楼(邮政编码:101118)
咨询电话:010-55524878
监督电话:010-555368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