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实施日期: 2023-11-30
成文日期: 2023-11-30
发文字号: 京国动办发 [2023]93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30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历史存量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区国动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性文件公开的精准度,助力营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我办组织开展了政策性文件(含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确认失效11件,清理结果已经我办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宣布废止1件
1、北京市民防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实施办法(京民防发〔2014〕7号)。
二、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9件
1、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减免公用人防工程使用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人防发〔2022〕30号);
2、市人防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0年2月7日发布);
3、关于做好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30日发布);
4、关于三级应急响应下人防工程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0日发布);
5、关于印发《人防工程专用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 2020年2月17日发布);
6、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京人防发〔2020〕7号);
7、关于印发《北京市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0年2月9日发布);
8、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套转的通知(京人防发〔2021〕118号);
9、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细则》的通知(京民防发〔2008〕44号).
三、已被新规定替代的1件
1、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对本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进行调整的通知(2015年2月28日公布)。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