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的政策解读

2025-02-25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一、《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称《技术要求》)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本技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第78号主席令);《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2023修订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应用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国防〔2024〕13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4号《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国防规〔2024〕1450号)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制订本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的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5级及以下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研发、生产使用,其它可参照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