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时期,为什么要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2017-09-02 00:00:00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二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强化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应对战争和自然灾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为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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