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场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在国民经济循环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增活力。
今年二季度以来,受超预期因素影响,经济增长面临不小挑战,市场主体普遍承压。我国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及时推出并着力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以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多措并举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
当前,推动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经济恢复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重点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逾1.6亿户,比10年前增加近2倍。众多大中小市场主体融通发展,支撑了经济总量、财政收入,承载了就业创业基本盘,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供需两端来看,唯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方可有效增加供给,促进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内需潜力,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持续动能。
应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稳经济不仅要为市场主体输血,更要促进市场主体自我造血。除了实施好纾困措施和扶持政策外,尤其应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二者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应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利于激发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促进国民经济循环。在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过程中,既要创新实施宏观政策,也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两者结合可形成组合效应、产生倍增效应,有助于扩需求、促投资、带消费、增就业,巩固经济恢复基础,增强发展后劲。还应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推进政府刀刃向内,不断删繁除弊,以法治护航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例如,持续深入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严格划定权力边界,严肃查处乱罚款、收过头税费等行为。
应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应力促市场主体发挥更大作用。一是瞄准科技前沿,鼓励和引导行业优势企业自主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二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合理确定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定位,完善产学研合作利益机制。三是着眼数字经济、生物科技、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创新,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共享创新的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