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人防工程技术问答之二
1. 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怎样确定?
答: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与其他人防工程的连通口和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每樘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700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应按两个掩蔽入口通过人数之和的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
2. 人防室外出入口的通道出地面段和备用出入口、物资垂直运输口出地面段是否需要设置防倒塌棚架?
答:需要设置。按照平战结合设计规范的要求,人防室外主要出入口的通道出地面段和备用出入口、物资垂直运输口的上方应设置防倒塌棚架。防倒塌棚架的地上部分应与地面建筑的结构脱开,且棚架的顶板应按水平设置。
3. 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及人员掩蔽工程的防护单元战时进、排风系统应如何布置?
答:按照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战时为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的战时进、排风口宜设置在防护单元的两端。当建筑平面过长,进、排风口距离过远且不能满足战时进、排风要求时,宜设置两套进风系统、一套排风系统,且进风系统宜设于工程两侧,排风系统设于工程中部。
4. 人防工程的进风口、排风口和柴油机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①柴油发电机组的排烟口(以下简称“柴油机排烟口”)应在室外单独设置。进风口、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②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和柴油机排烟口的上风侧。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或高差不宜小于6m。
③室外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得小于0.50m;位于倒塌范围以内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00m。
④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食品站、生产车间、电站控制室等主要出入口有人员洗消要求的人防工程,其战时排风口应设在主要出入口;战时进风口宜结合次要出入口或备用出入口在室外单独设置。
⑤供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进风口、排风口应采取防倒塌、防堵塞以及防雨、防地表水等措施。
5. 什么情况下人防工程需要设置电站?
答:按照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战时功能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的应设置固定电站;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等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时,应设置柴油电站。
6. 柴油电站设备运输吊装井是否可以与战时通风竖井共用?
答:由于战时通风竖井尺寸无法满足电站设备整体吊装运输的要求,同时也无法满足电气、设备设计规范对空间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电站设备运输吊装井不得与战时通风竖井合并设置。
7. 当人防工程战时设置移动电站时,战时主要出入口是否一定需结合汽车坡道设置?
答:移动电站出入口应优先考虑结合汽车坡道设置,当不具备结合汽车坡道式出入口设置时,可设置方便发电机组运输的坡道式出入口。
8. 什么是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
答:系指其主体战时要求防毒的人防工程,如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和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固定电站、物资库、警报站等空袭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人防工程。
9. 什么是有人员洗消要求的人防工程?
答:系指其主要出入口战时应设置人员洗消设施的人防工程,如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人员掩蔽工程和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固定电站等人防工程。
10. 为什么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
答:因为上部建筑战时容易遭到破坏,为保证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围护结构的整体性及密闭性,需要把专供上部建筑平时使用的设备房间,设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