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人防工程技术问答之一

2021-11-01 16:23:00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   什么叫防空地下室?

答:防空地下室,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它不同于普通地下室,必须具备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各种要素条件要求,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防护能力。

 

2.   在人防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各类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应怎样确定?

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人防医疗救护工程中,中心医院与急救医院抗力等级应为甲5级,救护站抗力等级不应低于甲6级;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及专业队装备掩蔽部抗力等级应为甲5级;人员掩蔽工程(一等、二等)及配套工程(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等)抗力等级不应低于甲6级。最终各类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应按照民防部门审定的人防工程设计方案相关内容确定。

 

3.   在人防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各类人防工程的防化级别应怎样确定?

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人防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及人员掩蔽工程(一等)的防化级别为乙级;人员掩蔽工程(二等)的防化级别为丙级;配套工程(人防物资库)防化级别为丁级。

 

4.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的面积?

答: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包括:防护区建筑面积、战时主要出入口及竖井建筑面积、连通道建筑面积、警报器及高点监控控制室建筑面积等部分组成。防护区建筑面积:是指与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相连的防护单元外墙(不含采光窗井)、临空墙外边缘和防护单元隔墙中心线(防护单元之间设有变形缝时,按隔墙外边缘计)等形成的水平面积。‚战时主要出入口及竖井建筑面积:是指战时主要出入口(含管理房、通道、楼梯间)、战时进排风竖井、物资运输井、防爆电缆井等设施的地上及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之和。ƒ连通道建筑面积:是指地面以下与其他人防工程相连通的有防护要求的通道建筑面积。„警报器及高点监控控制室建筑面积。

 

5.   两个相邻防护单元的室外出入口是否可以共用?

答:按照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两个相邻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外共设一个室外出入口。

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人员掩蔽工程时;

一侧为人员掩蔽工程另一侧为物资库时;

两相邻防护单元均为物资库时。

 

6.   人防工程每个防护单元战时出入口的设置数量是多少?

答:每个防护单元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和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应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作为战时主要出入口。消防专业队装备掩蔽部的室外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中心医院至少有2个室外出入口,并应分别作为战时的第一、第二主要出入口;设置的两个室外出入口宜朝向不同方向,且宜保持最大距离。

 

7.   配套工程(人防物资库)主要出入口如何设置?

答:人防物资库的主要出入口宜按物资进出口设计。当其主要出入口不能满足轻型车进出时,应设置承重不小于1.0t的物资垂直运输口,其平面净尺寸不应小于1.5m×1.5m,且宜按电力、人力两用设计。

 

8.   居住用地需设置医疗救护工程时,主要出入口设置形式及位置有哪些要求?

答:医疗救护工程的主要出入口应采用独立式室外出入口,并应直接通向居住小区级以上道路,且宜在出入口地面留有适当开敞空间。

 

9.   专业队工程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形式及位置有哪些要求?

答: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应设置独立式室外出入口;居住用地内专业队工程的室外出入口应与居住小区级以上道路相连;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应设置室外车辆出入口。

 

10. 人员掩蔽工程及配套工程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形式有哪些要求?

答:一等人员掩蔽所的主要出入口应采用独立式室外出入口;二等人员掩蔽所和物资库、食品站、生产车间、区域供水站、固定电站的主要出入口宜采用独立式室外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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