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政策之一

2020-05-09 15:19:00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防护工程法律法规依据?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2.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防护工程面积指标如何计算?
答:依据《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京民防发〔2016〕47号)计算。涉及轨道交通、地下交通干线、综合管廊等还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3.人防工程战时用途如何设置?
答:依据《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战时功能设置规则(试行)》(京民防发〔2016〕83号)设置。


4.建设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答: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要求,符合《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办法》(京民防发〔2019〕79号)的建设项目,可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5.什么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导建设单位因地质、结构等原因无法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须依法向人防部门交纳规定建设面积的防空地室所需的工程费用,简称为易地建设费。


6.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京价(房)字〔2001〕422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1640元。


7.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防护工程标准审查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答:是。列入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8.申报人民防空防护工程标准审查应在哪里申报?
答:可在网上申报,也可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报。


9.如何在网上申报人民防空防护工程标准审查?
答:建设单位需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部门窗口免费申请办理“一证通”,在获得“一证通”后,建设单位可登陆人防工程信息管理平台网上申办系统,选择“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防护工程标准审查”,填写有关信息后进行申报。


10.建设项目都需要修建人防工程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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