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第78号主席令)《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1998年4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公布根据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226号令第三次修改),《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等法律文件,市国动办对《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10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mfgcglc@gdb.beijing.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3116167
4.登录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s://gdb.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民意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 ),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
3.《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