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应急响应下人防工程防控措施
各区人防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二级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做好人防工程相关防控工作,推动人防工程安全合理使用,制定本措施。
一是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新冠肺炎症状人员,应立即采取暂时隔离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社区及疾控部门报告。
二是用于人员聚集型的文娱、体育、社区活动、宣教类人防工程即日起暂停开放使用,封闭期间需做好日常通风和消防、防汛检查。
三是用于便民服务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保持良好通风状态,实行限流管控,采取预约制,确保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根据本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实际,落实具体防范措施,对不能满足疫情防范措施的工程使用单位,根据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暂时停止使用封闭管理措施,严防人员聚集交叉感染。
四是对用于停车使用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每日要进行通风作业,保障人防工程空气流通和空气质量。根据各个小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落实出入车辆检查登记和人员体温监测等制度。
五是凡进入人防工程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测温,利用“北京健康宝”等平台,实行“绿码”准入制。
六是需加强人防工程内空气流通,打开工程内门窗,增加自然通风量。做好工程内通风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确保通风设备、管道清洁且运转正常,保持人防工程内良好通风状态。
七是保持人防工程内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根据工程内人流量确定消毒频次,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宜每日进行消毒。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王世华;联系电话:83116221,1891068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