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发文机构: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实施日期: 2025-07-23

成文日期: 2025-07-23


发文字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7-1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的通知》(国人防建〔2025〕4号)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防护门类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设计、生产、安装活动,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人民防空防护设备(防护门类)通用技术标准>的通知》(国人防建〔2025〕4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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