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地震局


实施日期: 2022-09-01

成文日期: 2022-08-02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 [2022]236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规自发〔2022]194号)的要求,强化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健全完善事后抽查工作程序,建立本市勘察设计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地震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地震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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