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建设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实施日期: 2022-05-14

成文日期: 2022-04-14


发文字号: 京人防发 [2022]23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14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腾退地下空间管理和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人防发〔2022〕23号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腾退地下空间的再利用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结合相关政策与北京市实际,市人防办与市住房建设委共同制定了《腾退地下空间管理和使用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腾退地下空间管理和使用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不断改善全市地下空间环境,进一步提升品质,促进全市疏解腾退后的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有序开展,有关意见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开展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安全使用地下空间。

(二)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贴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积极调动属地精准利用腾退地下空间,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共建共享。坚持党建引领,凝聚政府、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吹哨报道”、接诉即办、责任规划师等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多元平等协商机制,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成果共享,共同推进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

(四)社会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及作用,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腾退再利用工作,不断拓宽渠道,形成多元化再利用模式。发挥政府的统筹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机制,做好服务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把握区域特点统筹使用。腾退地下空间相对集中于中心城区,要针对核心区保护性更新和中心城区减量提质发展的特点,统筹利用腾退地下空间。各区要将腾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结合起来,与城市更新、减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要根据本区域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实际,梳理适宜需求,挖掘腾退地下空间利用的潜力。结合韧性城市建设,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安全教育场所等;结合城市更新中历史和文脉传承,设置博物馆、村(街)史馆等。

(二)根据空间布局区分使用。根据地下空间所处地下深度的不同以及安全要求和使用要求的差别,设置不同功能用途。根据空间不同属性要求的差异,区别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空间差别利用。人防工程要突出公益属性,应满足战备需要和平战转换要求,优先用于补充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同层空间内在符合安全要求和其他行业规范、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多功能混合使用;不同层空间在符合安全要求和其他行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结合使用。

(三)以街区为单元组织实施。加强区域统筹,以街区为基础组织开展再利用工作,街道(乡镇)在对辖区内现有公共服务及便民设施项目网点、拟关闭撤除网点、需增配建设网点进行调查摸底基础上,找准服务项目空白和欠缺,统筹考虑区域内腾退地下空间作为公共服务及便民设施项目的设置并编制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积极与街区更新相协同、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相结合,利用腾退地下空间补充完善街区服务功能。

(四)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利用。结合城市更新中的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同步对腾退地下空间进行提升改造。创造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的有利条件,优先利用老旧小区腾退地下空间用于仓储、便民店、物流自助终端、家政、前置仓等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及文体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宣教基地、中控机房、物业办公、养老服务等社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五)坚持依法依规使用。实际使用人应取得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同意或人防工程使用权,再利用项目需遵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规定》等政策规定。

(六)坚持公众参与。利用腾退地下空间,应充分听取相关利益人意见建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好项目启用时间、使用用途等内容的公示。

(七)强化日常使用责任落实。腾退再利用的工程,实际使用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等政策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使用。属地街道(乡镇)要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解决。各区人防、住建(房管)以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属地落实安全责任,规范安全使用地下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部门加强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支持各区加快推进工作。各区应建立推进本区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同,落实“部门+属地”的管理责任。

(二)加强基础工作。各区人防办、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对本区腾退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摸底,对工程相关基本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单独建立腾退再利用工程专项台账,对可进行再利用点位以及可利用的范围及时公开公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介入。

(三)加强考核考评。市、区两级将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工作列为年度“疏解整治促提升”地下空间专项挂账任务,纳入“疏解整治促提升”地下空间专项考核考评范围进行考评,并将结果定期通报。

(四)营造良好使用环境。市、区两级加强对腾退地下空间再利用有关政策的宣贯、培训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时间

自2022年5月1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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