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实施日期: 2018-11-16

成文日期: 2018-11-16


发文字号: 京人防发20187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1-16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废止部分工程建设审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办对工程建设审批领域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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