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 《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6版)》政策解读

2026-06-24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对《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5版)》(京国动办发〔2025〕4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6版)》(京国动办发〔2026〕71号)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联合工作机制工作专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对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中法定罚款额度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22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修订,同时为表述一致,对18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违法情节描述予以调整,修订形成《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版)》。同时,对《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5版)》中各阶次的公示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形成《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6版)》。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39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等法律文件,修订本裁量基准及违法行为分类目录。

三、 修订内容

对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及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表中编号C45001、C45022、C45026、C45027、C45028、C45029、C45030、C45036、C45037、C45038、C45041、C45043、C45045、C45046、C45054、C45057、C45060、C45070、C45075、C45077、C45078、C45079,对此22项行政处罚事项里各阶次的公示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为用词统一,表述一致,将“人防工程专用防护、防化设备”统一改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将“人防工程结构构件”统一改为“防护结构”,对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及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表中编号为C45003、C45004、C45006、C45013、C45021、C45024、C45025、C45039、C45047、C45048、C45049、C45051、C45058、C45064、C45065、C45067、C45069、C45071共18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违法情节描述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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