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项目结建人防设施要求流程指引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贯彻本市关于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城工委印发的《北京市城市更新政策激励工具箱(1.0版》全面实施类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适用《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结建人防设施要求的通知》(京人防发〔2022〕9号)的办理流程。
二、适用范围
该流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老旧楼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以及其他类型列为城市更新的建设项目。
三、服务方式
1. 线上办理。由规划部门“多规合一”会商平台推送受理。
2. 线下咨询。可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相关政策与办理流程。
四、主要内容
(一)对我市四类无需结建人防工程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明确
1. 老旧厂房更新改造或老旧楼宇更新改造不改变即有建筑结构,仅改变规划使用性质的。
2. 保留原有主体结构且地下基础不变,仅对地上建筑改建、改造或内部加层的。
3. 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涉及的住宅楼加装电梯以及危旧楼房加固的。
4.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二)对三类需按照本市现行的配建政策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城市更新项目明确要求
1. 新建建筑物的。
2. 建筑物整体(包括地上和地下)拆除重建的。
3. 涉及新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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