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流程》、《人防工程拆除批准流程》、《人防工程改造批准流程》及《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批准流程》政策解读

2019-10-12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改造及警报设施拆除行政许可管理,市人防办制定了《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流程》、《人防工程拆除批准流程》、《人防工程改造批准流程》及《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批准流程》,在全市范围内贯彻执行。
       一、《流程》出台的背景
       人民防空工程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不仅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日常生活,还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国家对人防工程在规划布局、建设程序、建设标准以及平战功能转换等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人防工程及其防护(防化)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决定着人防工程建设投入的实效,直接影响其战时防护功能的有效发挥。
       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配套政策,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改造及警报设施拆除行政许可管理,更好地指导各区具体行政许可工作,市人防办制定了《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流程》、《人防工程拆除批准流程》、《人防工程改造批准流程》及《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批准流程》,在全市范围内贯彻执行。
      《流程》由市人防办起草,征求了相关区人防办意见,并按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报经办法规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流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制定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改造及警报设施拆除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
       2.规范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改造及警报设施拆除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第一部分);
       3.规范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改造及警报设施拆除行政许可变更、延续、补发、流程。(第二部分)。
       4.规范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改造及警报设施拆除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及行政许可文件的法定形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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