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预案的编制方法探析

2025-12-08 10:08:00 中国军网-中国国防报

国防动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制度。从国防动员工作实际情况看,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的编制,应当打通从决策部署、组织编拟、会审评估、审议签署的闭环回路,以确保实施预案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讲,应抓好以下环节和步骤。

第一个环节是决策部署。这一环节是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编制工作的关键前提,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是受领预案编制任务后,国动委联合办公室在充分理解上级意图的基础上,结合本级实际提出预案编制建议,重点阐明目标与要求,并就编制工作面临的现实条件和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形成论证报告,连同建议一并呈报本级地方党委,供其参考决策。

其次是地方党委召开“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编制工作会议”,听取编制建议与论证汇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编制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研究决定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原则要求、完成时限等事项。会议的议题应由国动委联合办公室提出,经同级军事机关认可后提交地方党委开会研究。

接下来是根据地方党委关于预案编制工作的决策,以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名义,联合印发部署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必要时可以召开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在动员部署会上,政府主要领导和军事机关首长可分别从国防行政和军事需求角度,提出编制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可从全局高度明确编制工作的政治要求。

第二个环节是组织编拟。这一环节是预案编制工作的重心所在,主要是建立三级工作架构和相关运行机制。

第一级为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即决策领导层,可由国动委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军事机关业务部门领导和政府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是审定工作方案、理顺工作关系、把关定向纠偏。

第二级为联合办事机构与专门指导协调小组,即协调指导层。以国动委联合办公室人员为基本成员,负责预案编拟的日常组织工作,包括制定进度计划、调度人员资源、对接部队需求等。同时,设立需求提报、经济动员、科技动员等专门指导协调小组,由军事机关相关业务部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分别承担各领域动员需求分析、潜力评估和方案设计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第三级为专业化编制起草小组,即执行操作层。考虑到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编制兼具专业性和综合性,可从军事机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选调具备军事素养、法律知识、数据分析能力的人员,组建跨军地、跨学科、跨行业、分领域的编拟团队。通过集中办公、专题培训、实地调研等方式,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确保预案起草既符合军事斗争准备要求,又贴合地方实际动员能力。

第三个环节是会审评估。这一环节旨在为编制成果合规达标提供保证。国动委联合办公室可邀请部队作战部门、保障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或业务骨干,国防动员领域专家,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检验评估团队。团队应重点审查和评估综合预案草案、各领域预案草案内容是否符合目标要求、要素是否齐全、体例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可行,指出存在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相关单位根据会审和检验评估结论、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接受二次会审和检验评估,直至问题归零。

第四个环节是审议签署。这一环节是编制成果获得法定执行力的必要措施,包括3个关键步骤:一是地方党委听取国动委联合办公室汇报编拟工作总体情况、主要成果和各领域预案要点,并就相关问题、关键数据、主要措施等进行询问,对预案是否合规达标作出决议,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指导意见;二是同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对预案审议表决。会上,应听取国动办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预案编制情况和主要成果作说明,就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对编制工作和预案草案进行表决;三是军政联合签署。对经过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的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首长和军事机关主官联名签署。签署后的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应印发相关部门、单位并向上级报备。

至此,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具备了法规属性,从而有了强制性和约束力,在提高国防动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同时,必将推动各项工作向深里抓、往实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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