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026-03-20 11:12:00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北京市国动办的人防行政审批事项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是保障首都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和城市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构筑好首都人民防空的地下长城,是统筹推进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高效深度融合,提升首都安全防护能力的重要行政手段。

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总体情况

按照统一部署,合并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梳理制订了“9+X”权力清单,明确所涉及的各项行政权力,现有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职权3项。同时,按照市区两级审批融合、人防配建政策与规划指标体系融合、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及检查融合的“三融合”原则,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归类集中,深度整合,为进一步“权力瘦身”、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基础。

积极推进“一窗”改革,持续提升服务标准化。按照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四个维度,对人防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梳理论证,结合国家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人防全部事项统一申报标准,细化审核标准,网上同源发布、同源管理。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领先行动计划,以标准化为基础,持续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形成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监管“一张网”和市区业务协同的智能发展格局,保障了办事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轻松办事。进一步规范精简申报材料,高效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全面提高人防政务服务硬实力和软实力。

推进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标准+承诺”新改革。大力推行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告知承诺制,在修建人民防空防护工程标准审查、施工图抽查、竣工验收备案、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批准等高频事项时实施告知承诺制。推动投资项目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再造,强化项目过程服务监管,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试点改革。

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显著特点

从单一管控向多维协同转变。以《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2018-2035年)》规划统筹,立足人防建设融入首都城市建设,进一步明确规范人防规划布局和功能设置,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实现人防工程建设从“单件事”向“全链条”的迭代,推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人防工程审批模式。同时将人防工程设防条件纳入土地储备“多规合一”平台,实现供地阶段城市建设与结合建设人防工程同期部署、同期建设。持续推行“多审合一”“联合验收”“多测合一”的工作机制。建立“一套标准、一家机构、一次审查、一个结果、测绘结果共享互认,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的联审模式,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让建设单位“零付费、零跑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从被动审批向主动服务转变。落实“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办公”。通过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和所有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制定人防政务服务窗口岗位工作制度、周六延时工作制度、窗口咨询电话管理办法。开通网上导办和申报资料、批准文件双向邮寄送达服务,提供人防“早晚弹性办”“午间延时办”“周末不休息”的便民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免费双向邮寄,收取补齐补正材料和送达审批结果文件。率先实现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双授权”和“最多签两次”办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了人防审批流程的再造优化。提供人防高频事项“京津冀+雄安”区域通办事项清单,明确线上线下受理标准、申报方式、办理事项、发证方式等统一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人防事项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从常规流程向高效精简转变。建设人防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大力推进人防行政审批“再提速”。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加强人防系统和各部门数据共享,完成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汇聚共享应用,并完成对接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畅通对人防政务服务的评价渠道,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通过顶层规划设计、细致流程梳理,开发完成了互联网申报、线上审批服务、行政检查、执法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提高了市、区两级人防部门行政管理服务能力和人防相关信息的综合维护和利用能力,实现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等业务系统的整合集成、集中管理;依托市级信息资源平台,实现了用户统一认证、数据汇聚共享等功能。

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贯彻落实国家“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取消人防设计和监理资质许可,助力企业“轻装上阵”。2021年底,全面试行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高频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标准明确告知清楚的承诺书,建立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新型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方式。以“标准+承诺”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同时加快推进北京市人防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红黑名单”措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人防监管体系。完善对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法规。逐步建立权责统一、目标明确、权威高效、执法有力的人防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执法体系。

齐抓共管优化服务效能

以行政审批绩效为抓手,提升人防政务服务质效。聚焦全流程考核指标,突出过程监管和量化考核,突出实时监测和无感评价,增强系统观念,全面梳理关键流程和核心环节,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问题监测和对区督导,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事前指导、事中纠偏、事后督导的闭环机制,压实责任、分兵把口,以考促优,提升市、区国动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质效。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切入口,推动人防政务服务效能聚合。通过理念转变、流程重塑、部门协同,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推动人防工程审批与建设工程审批“全链融合”。围绕人防政务服务事项自身的逻辑关联性和服务主体办事需求的强相关性,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提升服务全过程体验。

以深化“审管执信”联动为契机,完善高效协同监管体系。对人防工程战备设施设备的质量效能、功能状态和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政府部门、第三方平台、社会舆情等方面数据,推进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变部门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提升人防工程建设和平时维护的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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