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思考

2016-03-28 13:20:00 江西省崇义县人防办 文/李鸿金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防工程建设也越来越多,各地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力度不一,总体上呈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状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已成为人防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更好地维护管理好人防工程呢?关键要解决好规定、经费、人员和考核等问题。
       修改完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有关规定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和各地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发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但这些规定出台的时间较早且一直没有修改,与当前的经济和城市发展不相适应,有的规定不太具体、无操作性。如对人防工程维护保养的标准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结建工程的产权不明确,对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以及相关的责任、经费的来源和筹措、监督检查等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执行。
       为此,国家人防办和省级人防办要尽快修改完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人防工程产权、维护责任人、经费筹措等,省级人防办要加强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业务骨干的培训,市级人防办要维护管理好本级人防工程和指导好县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县级人防办要加强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人防工程建设或使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管理的责任。
       依法筹措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 从目前看,各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到位,重要的就是经费难于筹措,导致人防工程难于管理。
       国家和各地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筹措办法是必要的,各地可以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筹措管理经费的办法,特别是对结建人防工程,只要兼顾国家、开发商和业主的利益,开发商和业主都能够接受的办法,又能保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需要,都是可行的。如新建民用建筑征收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基金和人防工程利用收益收取维护管理经费等。
       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监督人员 目前,各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够,县人防办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空缺,具体到每一个人防工程的管理人员也不是很明确。
       为此,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市一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人防办要成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县人防办要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专(兼)职人员,每一个人防工程要有具体的日常维护工作人员。各地要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做,常抓不懈。县一级人防工程平时由人防工程建设或使用单位维护管理,建立防火、防汛、卫生、设备维护更新等责任制度,要定期监督检查,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管理。每年(或半年)由市人防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专业人员现场巡回维护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检查考核 从各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来看,存在着少数不重视的现象,与考核工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因此,省、市人防办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考核工作既要注重年度考核,又要重视平时的检查,真正以考核促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考核要及时向县人防办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反馈信息,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和单位,要表彰奖励,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指出问题,帮助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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