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疏散掩蔽标志及其设置要求

2018-09-04 14:37:00 北京市民防局

 

1、掩蔽表示在战时或灾害发生时,供人员掩蔽的室内场所,如掩蔽场所、掩蔽室等。


2、疏散表示在战时或灾害发生时,供人员疏散的室外场所,如应急避难场所等。


3、集结表示人员临时集中的场所,如集结点、集结区等。


4、指挥表示组织指挥机构所在的场所,如指挥部、指挥室等。


5、应急篷宿表示搭建帐篷、板房,供人们临时居住的场所,如应急篷宿区等。


6、物资发放表示物资发放的场所,如物资发放点、物资发放处等。


7、应急停车表示应急车辆(工程救险车、救护车、警车等)停放的场所,如应急停车场等。


8、滤毒表示装有通风滤毒设备的场所,如滤毒室等。


9、洗消表示受染人员消除全身有害物的场所,如洗消间等。


10、应急供电表示紧急供电的场所或设施,如应急供电处 。


11、应急封堵表示应急封堵的场所或位置,如战时封堵处等。


12、防护密闭门表示防护密闭门的所在位置。


13、物资储备表示储备物资的场所,如物资库等。


14、进风机表示装有进风机的场所,如进风机房等。


15、排风机表示装有排风机的场所,如排风机房等。


16、密闭门表示密闭门的所在位置。


17、冰箱表示放置水箱的场所,如水箱间等。


18、餐厅表示餐饮的位置。


19、人员疏散掩蔽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 15566.1 的规定,满足规范性、系统性、醒目性、清晰性、协调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20、人员疏散掩蔽标志应根据人员疏散掩蔽设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选择附着式、柱式、框架式、悬挂式等安装方式。


21、人员疏散掩蔽标志中的位置标志应设置在相关疏散掩蔽设施的入口处,导向标志应设置在通往疏散掩蔽设置的道路或通道的道路节点(方向选择点)上。如道路或通道较长,可重复设置同一人员疏散掩蔽标志。


22、人员疏散掩蔽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该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


23、人员疏散掩蔽标志应使用具有夜间识别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标志有足够的照度。可通过照明、反光或自发光等方式使标志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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